★★★★★ 漂流注意事项 ★★★★★★
1、出于安全考虑,患精神病、高血压、癫痫病及运动障碍的患者、过量饮酒的游客、孕妇、1.3米以下的儿童, 60岁以上老人, 以及其他被漂流管理人员建议不宜参加者,严禁参与漂流活动。
2、漂流是一项全身湿透的水上运动,漂流时请穿漂流服或泳装。穿上软底鞋以防撞伤脚底。漂流过程可能会有轻微磕碰,参与前要有心理准备,注意安全,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3、漂流前请将贵重物品(如相机、手机、首饰、手表、车钥匙、现金等)交寄存处保管,以免遗失或浸水,请保管好寄存柜钥匙。
4、漂流时,请游客正确穿戴救生装备,注意航道引导标志。
5、在漂流过程中,不要站立在船上,遇急流时双手抓住船舷两边的安全带,切勿将手脚伸出舷外,全程严禁脱下救生装备,禁止离船游泳、玩耍或单独到危险地带,以免发生意外。
6、在漂流过程,因游客操作不当造成他人或自身伤害,本公司概不负责。为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携带易破碎的玻璃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漂流区域。
7、请在指定的地点起岸,以免进入未知区域,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8、请保护好景区的生态环境,不要随地乱扔废弃物。
【注意事项】
《补充条款》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客朋友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司补充条款;游客报名参加本公司旅游产品视为已阅读并遵守《补充条款》内相关约定;
【补充说明一】:
1、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由“苏州快乐三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接操作;住宿宾馆非挂牌!
2、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务必按照《出团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
3、请在报名时提供精准的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导游会于出团前一日20: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如未及时得到联系,请咨询报名旅行社。
4、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需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6日至4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20%损失费;出发前3日至1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40%损失费;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损失费。
5、此散客班线路,游客回程需抵苏州体育中心之后,我司统一安排回程班车:
回程班车时间:
晚上6:30、7:30、8:30,如遇要求提前送回不在我社考虑范围,敬请游客谅解及配合,谢谢!!
6、周边地区上车点均需乘坐区间接送车,需统一接至苏州集中点,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西环路西侧),再下车换乘专线旅游车,接送车不对号入座,详细信息出发前晚20:00左右导游会具体通知。
7、苏州地区出发(集中点):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西环路西侧),导游举【快乐三义】黄色旗。
二、退赔规则
1、旅游者在行程中、未经旅行社同意,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2、持有景区认可的特殊证件,可享受景区优惠的游客,旅行社按成本价退还门票差额;由于大部分景区给予本旅行社团队免票或团队票价低于景区半票价格,故部分景区持特殊证件无差额可退。
3、在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下造成游览行程需要变更,经游客同意导游可适当调整行程游玩次序,在不减少景点(可能减少游玩时间)的前提下,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按成本价退还游客,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费用;
4、如遇堵车情况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里面;敬请游客谅解及配合,谢谢!
5、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游客自动放弃自身权益,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三、质量投诉
1、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2、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做自动离团处理,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
3、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立即拨打出团通知书上的应急电话,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原由进行拦车、霸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的行为;一旦发生,旅行社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且不退还任何费用;由此给予其它游客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同时旅行社将依法追究肇事游客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
四、其它约定
1、请游客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线路,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有关规定,儿童需要占座,如有违规本社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产生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该游客自行承担;
3、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补充说明二】:
特殊人群限制
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
1.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 老年人
1. 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报名社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未成年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补充说明三】:
【财产安全】为了您人身、财产的安全,请您避免在公开场合暴露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上街时需时刻看管好首饰、相机等随身物品。
【涉山涉水】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出行常识】旅游活动(风险性项目)和特殊人群三方面出行前请您仔细阅读, 安全指南及警示。
普及旅游安全知识及旅游文明公约,使您的旅程顺利圆满完成,请您认真阅读并切实遵守。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清楚并同意以上的约定!
游客或游客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